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学生创业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4〕42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湘教发〔2025〕3号)文件精神,为鼓励全校教师、学生积极投身创业,学校以“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行动”为指南,特制订《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认真落实《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切实做到“七个一”行动落地,学校成立支持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策、资金、场地资源,成立支持大学生创业“专班”专项工作组,负责措施实施、项目挖掘、培育和指导服务。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制订专项工作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及分工。
二、深化改革,构建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体系
1.优化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三级创业课程体系,打造创业教育精品课程。基础启蒙层,开好创新创业基础与实践、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全校性通识必修课,加强创新思维训练和创业意识培育。专业实训层,每个专业类至少开发一门面向本专业类学生的专创融合课程,加强创业模拟训练和创业竞赛辅导。学校每年重点培育5门左右的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2.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方面,围绕湖南“三高四新”战略,对接文化旅游、工程机械、数字产业、新能源、大健康和人工智能等产业体系,增设市场急需紧缺专业,淘汰和改造一批市场匹配度低的专业,优化专业布局。同时推进专业交叉融合,提升专业内涵质量,完善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开设创业实验班。另一方面,深化产教融合,与湘江科技创新院、长沙地区尤其是高新区知名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孵化基地和研发中心,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编写教材,指导学生实习和就业,探索项目制课程和教学模式。
3.完善学业学籍管理制度。创办企业或获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奖项的学生,可凭工商注册证明、企业年营收额、获奖证书等申请免修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素质项目学分,优秀创业成果可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可为其办理休学、灵活转专业等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生边创业边学习;对创业取得实效性进展的学生,其学习年限可延长至6-8年。
三、强化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创业指导工作
1.各二级学院选拔具有创业热情以及具有相关创业指导经验的老师,培养一批导师实现由单一学业指导能力向兼具学业、创业、就业综合指导能力转型,加强对辅导员的创新创业政策和业务培训,建立学院导师库,明确导师职责及任务。从校内“双师型”教师、优秀企业家校友及合作单位企业家中遴选创业导师,成立“涉外创业导师团”,定期举办“创业导师沙龙”;实施“导师结对计划”,落实对学生创业团队的个性化指导;选派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邀请风投机构、孵化器专家、成功企业家开展培训,引入真实商业案例,强化导师能力建设。
2.在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指导大学生创办企业成效显著的或获得“金种子杯”大赛金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以以该项成果为基础直接牵头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可直接推荐申报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或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资助课题;指导大学生成功创办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杯”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申报1个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或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资助课题;指导大学生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杯”铜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直接推荐申报1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
3.允许教师或科研团队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业公司,推动科技成果市场化。建立校方、教师、学生、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多方共赢。
4.完善考评体系,将创业指导与教师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相关联。
四、搭建创业实践平台,设立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
1.设立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集中全校创业导师力量,实施“涉外金种子培育计划,”提升团队创业实操能力和项目孵化水平。
2.为创业团队提供办公场地、政策咨询、项目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3.选聘企业家、创业者、优秀校友等,提供创业资源对接和项目孵化指导;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办理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
4.定期举办创业相关法律讲座,提高师生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意识。在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设立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室,为师生提供专利撰写、商标注册、技术许可合同审核等服务。
5.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设立创业孵化基地,要求功能相对完善,制定项目准入制度、基地管理制度。
五、畅通融资渠道,支持创业项目落地
1.搭建校内部门协同联动平台,集中教学、科研、校友等资源建立创业资源池。
2.拓展多元化融资路径,引入政府补贴、银行低息贷款及企业风险投资,完善校内外资金衔接机制。
3.联合孵化基地、产业园区等载体,配套创业指导、技术转化等资源支持,推动学生创意加速落地。
六、认真挖掘,建立有创业意愿学生数据库
1.通过主题班会全面宣讲各级支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及举措,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充分了解并利用好这些政策资源,有效提升大学生创业热情。
2.辅导员在工作及生活中深入学生群体,充分摸清学生创业意愿并鼓励其积极开展并参与各类创业活动。
3.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创业信息联络员”专人专岗做好上传下达,确保相关信息畅通。
4.科学进行阶段性划分,按“萌芽期(有创业想法但无项目)”、“成长期(有项目有团队未注册)”、“成熟期(已注册公司或稳定运营)”三级,分年级、团队建档,并定期更新维护。
七、整合校内外资源,丰富创业赛事和活动
1.整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湖南省“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等赛事资源,依托图书馆、实验实训室、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和科研创新平台等场所,办好校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重点扶持优胜项目的培育与孵化。建立“创业项目库”,联合长沙高新区举办双选路演会,推动优秀项目对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
2.学院层面举办小型创业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从中发现一批有潜力的创业者或创业团队,选拔培养一批有志创业实践的大学生。
八、优化服务,支持创业大学生评奖评优
1.简化创业学生请假手续,创业学生可在线上审批系统申请“弹性请假”。尽可能为创业学生提供较好的住宿条件和必要的生活设施。
2.在现有创新创业学生标兵评选(覆盖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覆盖毕业生)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创业评奖评优名额,提高创业学生的获奖比例。
3.在校期间参与创办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大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直接推荐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单列指标参评湖南省“最美大学生”,且优先推荐获评“最美大学生”的创业大学生参评省级青年创业人才。
4.创办了企业的或获得金种子大赛铜奖及以上的大学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在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等各类荣誉奖项评比时优先考虑,对参加金种子大赛获得官方奖金的,学校给予配套奖金。
5.将创业教育纳入学校“党建+大学生素质教育五项工程”(社会实践工程)中,作为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
九、加大宣传、选树典型,营造校园创业文化氛围
1.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湖南卫视倾力打造的聚焦当代大学生群体创业节目--“夺金2025”。
2.选树一批创业典型,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学生创业创新创造活力。学院应大力宣传、鼓励在平时的具体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以榜样力量带动整个学院的创业氛围,在平时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增设创业专题板块,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以及富有经验的指导老师提供发展的舞台。
3.通过就业创业校友云服务平台、就业信息网等校园媒体渠道,通过主题班会、讲座、沙龙等活动,大力宣传各级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和活动安排,重点解读好大学生创业资金补贴、金融贷款等优惠政策的申请办法,让有创业意愿的学生都能知晓政策。
4.引导学生运用个人微信、微博积极转发创业相关信息,让学生参与进来,让氛围火起来。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2025年4月23日



